梧桐路3号桥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18

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南湘江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梧桐路3号桥工程质量检测服务进行采购,现采用公开征集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1采购项目名称:梧桐路3号桥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1.2采购人:梅溪湖投资(长沙)有限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4项目预算:735757.33元

1.5项目概况:梧桐路3号桥工程,桥梁采用多跨预应力混凝土变截面斜腿刚构连续箱梁,跨径布置为(30+60+10*40+60+30)m,桥梁全长约590m,桥面分两幅布置,单幅桥宽17m,单幅桥标准横断面布置为5.0m(人行与非机动车道)+11.5m(机动车道)+0.5m(防撞栏杆)=17.0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车速为50Km/h,设计荷载为-A级,设计基准期为100年,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设计洪水频率为1/100。详见本项目施工图纸。

1.6采购范围:主要内容为桥梁、照明、交通及附属工程等的质量检测,包括地基基础检测、结构实体检测、见证取样检测、路基路面检测等。

1.7工期:十八个月,最终以发包人具体要求为准。

1.8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湖南湘江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xjjt.com.cn/。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2.1基本资格条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①在资格审查时,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

②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至本项目资格审查时间;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

(5)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2.2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如使用旧版资质证书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如供应商已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已取得新证的,供应商应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含地基基础、市政工程材料、桥梁及地下工程),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附登记证明截图)。

(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涵盖本次招标范围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国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工程材料、地基基础、混凝土结构、桥梁工程)的或经国家认证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第三方认证机构出具的企业实验室检测能力认定证书(CNAS认证),CNAS认证证书范围至少应包含桥梁检测项目。资质证书、认证证书均处于有效期内。

(3)供应商近三年内(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36个月)承担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5万元的市政桥梁工程检测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入围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上注明时间或合同上甲方签订时间为准。

(4)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培训证书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管理手册,证书如注明了单位的则注明的单位应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

2.3拟任项目负责人及检测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

2.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征集工作进度安排

3.1报名阶段:有意参加本项目征集的供应商(于2023年718日—2023年 723日止,每天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持本公告第二款中的资格条件资料(一式三份,胶装成册)到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469号新闻大厦8楼D座)报名;逾期递交的不予受理。

3.2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724日09:00(北京时间)

3.3抽取原则:

(1)若征集审查合格供应商>20家,随机抽取5家;征集审查合格供应商≤20家,随机抽取3家单位进入下一阶段招采。

(2)进入下一阶段招采的供应商,若有放弃投标的,则从其余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中随机补抽(仅允许补抽一次)。补抽一次后仍有供应商放弃投标的,则资格审查合格且未放弃投标的供应商全部进入下一阶段的招采活动。

(3)若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的,将其列入湘江集团供应商黑名单,6-12个月内不得参与湘江集团及下属子公司非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且不得承接非公开招标的项目;情形严重、影响恶劣的,12-36个月内不得参与湘江集团及下属子公司非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且不得承接非公开招标的项目。

四、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梅溪湖投资(长沙)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街道金茂广场南塔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0731-81868766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469号新闻大厦8楼D座

联系人:周严韧龙

电  话:0731-84317978

责编:邹彦男

来源:湘江集团